2018年江苏泰州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人公告

来源:海陵党建 2018-08-15 09:06:01

  泰州市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等3部门《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苏组通〔2016〕87号)精神,结合我市大学生村官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任满2个聘期,并且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截止2018年7月31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在岗省聘大学生村官(处分影响期内人员不可报考)。


  二、招聘数量


  全市共招聘73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只可报考任职所在市(区)的乡镇(街道)事业岗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镇(街)党(工)委签署意见并盖章);②身份证、获奖证书、任职证明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各市(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审核未通过人员,告知其原因。各市(区)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得低于1.5: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14日-8月16日,地点:各市(区)指定地点(见附件1)。


  2.量化考评。各市(区)成立考核组,按照全市统一的量化考评办法,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量化考评。量化考评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包括民主测评、考核情况、任职奖励、综合评价等内容。综合评价主要通过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考察大学生村官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公认程度。考核组综合考核人选民主测评、考核情况、任职奖励、综合评价等方面情况,进行量化考评积分。


  3.体检与公示。各市(区)根据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照量化考评积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量化考评积分相同的,按任职奖励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聘用人选。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量化考评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4.组织选岗。各市(区)组织正式聘用人选根据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


  5.办理聘用手续。汇总聘用人选名册并上报市委组织部,经省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由各市(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作纪律


  各市(区)要坚持标准、严格条件、规范程序,认真组织好此次考核招聘工作。参加考核招聘的大学生村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五、咨询电话


  靖江市:89181512


  泰兴市:87652502


  兴化市:83326178


  海陵区:86226619


  高港区:86966087


  姜堰区:88869176


  医药高新区:89690202


  泰州市:86886261


  附件1.考核招聘计划及资格审查地点


  附件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