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泰州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人公告
泰州市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等3部门《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苏组通〔2016〕87号)精神,结合我市大学生村官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任满2个聘期,并且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截止2018年7月31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在岗省聘大学生村官(处分影响期内人员不可报考)。
二、招聘数量
全市共招聘73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只可报考任职所在市(区)的乡镇(街道)事业岗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镇(街)党(工)委签署意见并盖章);②身份证、获奖证书、任职证明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各市(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审核未通过人员,告知其原因。各市(区)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得低于1.5: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14日-8月16日,地点:各市(区)指定地点(见附件1)。
2.量化考评。各市(区)成立考核组,按照全市统一的量化考评办法,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量化考评。量化考评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包括民主测评、考核情况、任职奖励、综合评价等内容。综合评价主要通过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考察大学生村官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公认程度。考核组综合考核人选民主测评、考核情况、任职奖励、综合评价等方面情况,进行量化考评积分。
3.体检与公示。各市(区)根据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照量化考评积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量化考评积分相同的,按任职奖励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聘用人选。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量化考评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4.组织选岗。各市(区)组织正式聘用人选根据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
5.办理聘用手续。汇总聘用人选名册并上报市委组织部,经省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由各市(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作纪律
各市(区)要坚持标准、严格条件、规范程序,认真组织好此次考核招聘工作。参加考核招聘的大学生村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五、咨询电话
靖江市:89181512
泰兴市:87652502
兴化市:83326178
海陵区:86226619
高港区:86966087
姜堰区:88869176
医药高新区:89690202
泰州市:86886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