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襄阳市襄州区社会事务工作人员招聘19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鄂发[2010]7号)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意见的通知》(襄州政办发[2018]6号)文件要求,按照《襄州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襄州政办发[2018]2号)的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襄州区社会事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社会事务工作人员19名,其中13名岗位在镇(街、区)办,承担镇民政办事务工作和投资统计工作;4名专职投资统计岗位在统计局,分别负责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经信局的固定资投资统计;2名专职投资统计岗位在区经济开发区和鹿门风景区,负责辖区内的固定资投资统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道德良好、热心公益,无违纪、违规、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掌握服务基层群众必须具备的普通话、襄阳方言会话,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襄阳市城区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 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8:30—2018年8月20日18: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网上报名: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州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zrsksw.org.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可报名的项目列表,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考信息后,上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20KB以下,五官清晰,占满图片框),要求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完整、真实准确(资格审核,若发现考生报考信息填报虚假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请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打印报名表并于2018年8月20日— 8月2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到襄州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1108室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到现场资格审核者视为审核不通过。请报名考生本人携带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网址:www.chsi.com.cn)。
资格审核通过者需现场缴纳50元笔试费用。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相关知识。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成绩加5分。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 8月21日18:00时前到襄州区人社局事业科1108室(襄州区八一路34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
面试严格按照襄人字[2003]51号文件规定进行。
(1)面试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人社部门、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共同负责。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公告》的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对审查合格者,需缴纳50元面试费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拟进入面试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5、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如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按总成绩顺次替补。体检和考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相关待遇
招聘到岗的社会事务工作人员按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承担民政事务工作和投资统计工作人员执行一类岗位工资薪酬(襄阳市在岗职工社平薪酬工作标准3750元);专职投资统计人员执行二类岗位工资薪酬(襄阳市在岗职工社平薪酬工作标准3750×80%)。
五、聘用管理
社会事务工作人员岗位选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与用人单位(区发改局)签订聘用合同,报区人社局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管理。
咨询电话:0710—2817150 0710-2813979 0710—2815801
区社会事务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