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河源市源城区招聘村(居)警务辅助人员68人公告
来源:源城区人民政府
2018-08-15 14:48:30
河源市源城区公开招聘村(居)警务辅助人员通告
经源城区人民政府批准,现由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村(居)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村(居)辅警,同等条件下,本村(居)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公安机关及镇街村居临聘人员可以优先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为各镇街村(居)各1名辅警共68人,具体岗位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爱党爱国,遵纪守法;
(二)男性,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
(三)年龄在21至35周岁(即1983年8月1日至1997年8月1日之间出生),源城区户籍,本镇街常住居民;
(四)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会使用电脑等通信、办公设备;
(五)现任村干部以及水管员、护林员等人员不得兼任村(居)辅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侦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不满2年,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不满3年的;
4、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信奉邪教或参与地下宗教活动的;
6、有其他违法行为或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通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用。
本招聘通告在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网、源城公安分局公安网页、公安微信平台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21日。
2、报名地点:源城公安分局一楼会议室
有意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镇(街)村居临聘人员需提供工作证明。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应聘者凭身份证和《初审合格通知单》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测试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须进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基本办公软件应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40%+计算机成绩2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经笔试、体能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待聘人员。待聘人员由源城公安分局组织开展上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源城公安分局办理聘用手续。村(居)辅警聘用后在村(居)工作,由源城公安分局和镇街双重管理,以公安管理为主。工资为1950元/月,社保金由单位统一缴交。
本通告由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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