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珠海市金湾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来源:金湾区政府网 2018-08-15 15:56:30
  2018年珠海市金湾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2〕207号)等有关规定,金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是金湾区三灶镇卫生院、红旗镇卫生院,均为珠海市金湾区卫计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资格条件、人数、应聘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各类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珠海市金湾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点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2018年8月29日至9月7日,8:30—11:30,14:30—17:30。
 
  报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金湾区三灶镇卫生院,地址:金湾区三灶镇琴石路,联系电话:0756-7768375,联系人:曾小姐。
 
  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地址:金湾区红旗镇藤山一路1号,联系电话:0756-7260226,联系人:吴小姐。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2018年珠海市金湾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④珠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5.注意事项:①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②应聘者须本人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③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专业及业务知识等。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将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监督或投诉电话: 0756—7263996(区人社局)。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见习期或试用期表现不合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附件:1-3下载
 
  1.2018年珠海市金湾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2018年珠海市金湾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岗位表
 
  3. 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珠海市金湾区卫计系统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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