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河池市红十字会招聘公告
河池市红十字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红十字“三救”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或失信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能经常下乡,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五)专业不限。但需掌握计算机基本应用和文字处理,有在机关、乡镇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之一的人员优先: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日期为准)。
2.“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3.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因失去土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失业的人员。
5.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毕业时间距离招聘时间两年内,并登记失业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日期为准)。
6.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满,聘用人员与河池市红十字会签订劳动合同,待遇2500-3500元/月,具体根据工作岗位确定。聘用期间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二)休假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会工作满一年后,按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9月10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河池市红十字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4)其他优先招聘的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229号(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大门右侧)120指挥中心6楼,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2)电子邮件报名:将应聘材料扫描件(或拍照电子版)发至我会邮箱:hchh116@163.com,电子邮件报名材料统一用“××(姓名)应聘材料+材料名称(如:相片、身份证、毕业证等)”命名。
(二)择优试用。初审符合条件要求后,本会通知,送材料原件并面试。 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后合格,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三)正式聘用。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决定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 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由于本会工作性质,需经常下乡协助从事应急救护培训、救援、救助扶贫任务,体力不佳者,请慎重报名。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谭玉燕
联系电话:0778—2250475。
联系地址:河池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229号,市三医院住院部大门右侧,120指挥中心6楼)。
河池市红十字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