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聘17人公告

来源:甘肃人才网 2018-08-16 14:57:38
  2018年甘肃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聘17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创建于1998年,是教育部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目前在校生总数8000余人,办学条件优越。学院建有两个校区,老校区位于甘肃省城兰州东大门和平开发区,占地面积210多亩;新校区占地1350亩,坐落在第五个国家级新区兰州新区职教园区。


  “十二五”以来,学院注重社会调研,多轮驱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专业建设,促进内涵发展。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至2025年)》及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多个专项规划,启动实施了兰州新区新校区建设工程、“双师型”教师培育工程、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毕业生就业保障工程、学院信息化建设工程及校园安全和后勤服务质量工程,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09年6月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2年5月,在甘肃省民政厅社会组织规范化评估中获得5A级;2015年12月,通过甘肃省教育厅专业抽查评估。


  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秉承“一流大学的生命活力,源于优秀文化的传承,源于社会责任的坚守,源于践行教育公平公正的价值公理”的核心价值观。


  学院现设有六系一部7个教学单位,现开设学前教育、英语教育、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工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会计、金融管理、护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等27个专业及方向。目前在校生在校学生8000多人,今后新校区主要以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本科层次为主体,辅以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学生规模将达到20000人,设置具有职业外语办学特色,现代服务类专业为主的8个二级学院,开设42个专业(及培养方向),规划2021年新校区建设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新校区建成后,将成为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硬件一流、环境和谐优美的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高等职业院校。


  为加快推进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推动学校更快更好的发展,现面向海内外诚邀优秀人才加盟,共创兰州外语学院辉煌明天!


  一、公开选招原则


  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招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改革创新的精神,恪尽职守,教学能力强。


  3.具有符合我院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各项素质。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选拔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对报名年龄有其他要求的岗位以《岗位列表》中的具体要求为准。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电话报名、网络报名、现场报名同步进行,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请携带个人详细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或复印件)从以下渠道进行:


  电话报名:0931至5199168报名;


  网络报名:发送邮件至330613228@qq.com进行报名或将个人简历通过“智联”网络投递至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现场报名:兰州市各大现场招聘会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行政楼人力资源处。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为提交报名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2、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环节的试讲及面试。试讲采取听评制,应聘者携带与岗位课程相符教案进行试讲,着装整洁、仪表大方,试讲时间为20分钟。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按规定取消复试资格。


  3、HR面试


  是否招聘由招聘单位决定,决定面试的实行百分制,即总成绩=资格复审*60%+HR面试*40%。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做出考察结论。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


  五、拟聘人员公布


  通过三轮面试的应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入职登记,招聘单位按照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院内部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其他事项


  1、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不指定试讲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审核资格。


  4、本公告由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至5199168  周老师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至12:00,14:00至17:00


  附件:《岗位列表》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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