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日照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100人公告
2018年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日照市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由市安置部门安排工作后失业、待岗的退役士兵和在市安置部门领取自谋职业金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由区县安置部门安排工作、目前社会保险关系在市本级管理的退役士兵,原则上参加区县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也可参加市直招聘。
二、岗位设置
本次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数量为100个,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方式
(一)资格确认。申请人首先到民政部门(日照大厦113室)进行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填写《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二)报名选岗。2018年8月23日上午8:30—9:00为报名时间,逾期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选岗资格。申请人持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大厦西侧楼(北京路128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大会议室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替。报名结束后,由公证处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号,按顺序号选岗、现场确认岗位。
(三)报到上岗。申请人选岗后持《专项公益性岗位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合同上岗。
(四)此次选岗剩余岗位转入专项公益性岗位常态化招聘。
四、有关要求
(一)整个招聘工作要确保资格确认及选岗定岗工作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二)选岗人员选岗并签订劳动合同后不按时报到上岗的,视为个人放弃资格,今后不再作为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三)安置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对存在不按时到岗、无法完成岗位职责、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等行为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今后不再作为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四)用人单位要对已报到人员及时安排工作岗位及相应职责,建立健全考核等管理制度,履行主体管理责任。
联系人:吴中华 联系方式:8866151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民政局
日照市财政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