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固原彭阳县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58人公告

来源:彭阳县人民政府 2018-08-17 14:08:39

  彭阳县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解决全县各幼儿园专任教师短缺问题,经县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5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全县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58名。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二)全日制学前(幼儿)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往届生必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彭阳县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


  (一)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2:1(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减少招聘名额。


  (二)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照顾10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面试采取模拟教学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模拟教学内容为幼儿园教材中的所有内容;技能测试内容为弹琴、唱歌、简笔画及舞蹈(均为幼儿园教材中的曲目和内容),其中弹琴为必测内容,其它三项抽签确定一项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模拟教学占65%、技能测试占35%。面试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三)录用。按总成绩=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由高分到低分录用(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8月16日在彭阳政务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附后)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同时需持村委会出具,乡政府、县扶贫办审核的相关证明)于2018年8月20日至21日在彭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劳资股报名(每日报名时间为上8:30-12:00,下午2:30-6:30)。


  联系电话:0954-7012521


  (三)笔试。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


  笔试地点:县二中


  笔试时间:2018年8月28日上午9时—11时


  参加笔试人员持准考证(8月27日下午在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身份证于28日上午8时30分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四)面试。面试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拟确定面试人员于2018年8月29日上午7时前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统一在县幼儿园集中抽签,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确定人选。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1、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县教体局会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对在体检和复检中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体检标准者将严肃查处。


  4、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资格的,从参加测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6、体检时间:2018年8月30日。体检地点:彭阳县中医院。


  (七)公示。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彭阳政务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并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测试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


  (八)聘用。所有聘用的幼儿园专任教师全部安排到幼儿园工作。聘用人员根据幼儿园岗位需求,在规定时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者由教体局直接分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一年期内,若有解聘或离岗者,依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六、工资待遇


  (一)招聘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第一学年每人每月按2200元发放,第二学年经考核合格者每人每月按2500元发放,第三学年经考核合格者每人每月按2800元发放。三学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重新签订聘用合同,每人每年按3.36万元发放。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中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属单位缴纳的由县财政承担。


  附件下载:彭阳县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报名表


  彭阳县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