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东营市实验中学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51人简章
2018年东营市实验中学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简章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东营市实验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5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六)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时间:2018年8月17日8:00-8月22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网上报名可采取以下2种方式。
1.登陆“东营市国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点击进入https://www.wenjuan.com/s/BNNjE3/)
2.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此二维码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资料提交)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时间:2018年8月23日8:30-11:30 14:30-17:30
地点:东营市实验中学运河路校区第一教学楼117房间(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65号东营市实验中学南校区)
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留存)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1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四、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く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公示和录用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东营市国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东营市国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执行有关待遇,并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公寓化宿舍。
联系电话:0546-8360006
联系人:卢老师 18954650099
联系人:王老师 13854659707
东营市国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