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秦皇岛青龙满族自治县招聘教师110人公告
来源: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08-20 09:34:38
青龙2018年招聘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县城初中及幼儿编外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我县目前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的实际情况,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110人。为体现“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
1.普通高中教师25人。
2.职业高中教师15人。
3.县城初中教师20人。
4.农村信息技术教师10人。
5.农村幼儿教师40人。
二、招聘范围
2018年7月31日前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本县在职教师和已通过体检的2018年特岗教师不得报名(2016年招录的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幼儿临时代课教师除外)。招聘的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5:1指标限制,达不到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后对招聘指标进行调整。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1.普通高中教师: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师范类一本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并持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
2.职业高中教师:职教中心教师岗位要求二本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语文、数学和英语岗位要求专业对口,其他岗位要求专业对口或相近。要求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3.县城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二本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三本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必须取得同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
4.幼儿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幼教专业应往届毕业生,持有幼儿(学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2016年招录现在岗的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幼儿临时代课教师可以报名参与招聘。
5.农村信息技术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信息技术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二)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2016年招录现在岗的幼儿临时代课教师和研究生以上学历考生报考编外教师,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8月17日-8月22日)
通过青龙电视台、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8月23日-8月24日)
报名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一楼
报名时需本人到场,持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协议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允许考试的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青龙县2018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参加考试。审查合格后当场微机摄像,发放面试审核通知单。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三)面试(8月25日)
面试时间:8月25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青龙第一实验小学
面试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考核表到青龙一小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养、对教育的理解、语言表达、心理品质等。面试采取答辩方式。面试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8月27日)
笔试时间:8月27日上午9 :00
笔试地点:青龙第一实验小学
笔试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主要考查相应学科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能力。高中、初中相同学科共用一套试卷,其他学科单独制卷。笔试满分为15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笔试考试结束后,封存试卷,由外聘评委统一阅卷。不安排查卷。
8月27日下午6:00,在县教育局公开栏内和公开邮箱(qltgjs@163.com,密码:7883503)公布笔试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参加体检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划定。若某岗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依次聘用:①2016年招录的幼儿临时代课教师优先;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高的考生优先;③师范类考生优先;④本地生源优先;⑤仍不能确定的通过加试答辩取其成绩高者。
(五)体检(8月28日)
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表、小二寸照片1张于当日7:00到教育局院内集中,到达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空腹)。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公示(8月29日-8月31日)
拟聘人选在县教育局公开栏内和公开邮箱(qltgjs@163.com,密码:7883503)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举报电话:0335-7883503。
(七)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往届未就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本次聘用人员不予入编,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聘用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县在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不含精神文明奖);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参照所在单位在职同类人员标准缴纳。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办理。
六、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笔试采取外聘专家评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2.相关单位和人员要本着对事业和应试人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应当实行公务回避的,主动回避。对在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应试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核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4.若某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具体情况在考试前对招聘岗位做适当调整,届时向社会公告。
5.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①伪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应试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③办理聘用手续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
④其他影响招聘工作行为的。
6.考核合格拟聘人员,按设岗情况依据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岗。招录结果公布后,因特殊情况出现不能到岗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按应试人员所报同类岗位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
7.被聘用到农村的教师,3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5年内不得调入县城。
本招聘方案由青龙满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详询网址: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inaqinglong.gov.cn/
咨询电话:0335-7883503 监督电话:0335-7883505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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