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防城港防城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委机关各股室用人需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1名,具体岗位为:综合业务股工作人员。
二、拟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文秘、法律、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有1年以上企事业、机关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四)年龄28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工作岗位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个人简历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复印),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3252328(双休日除外);邮箱:fcqgqt@163.com。
(二)报名时间
自2018年8月18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三)面试
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四)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合格后,对聘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共青团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员会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