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东营河口区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招聘2人简章

来源:河口区人民政府 2018-08-20 16:31:54

  河口区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河口区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委托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具有吃苦耐劳,勇于攻坚,甘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的敬业精神;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理工类专业毕业,化工专业优先;


  5、年龄在22周岁以上(1995年8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区化工专项行动办工作人员


  2、招聘人数:2人。(因工作特殊限男性)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8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厅(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报名。


  3、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与专业相关),笔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nghekou.gov.cn/index.html通知公告栏。


  五、聘用办法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2、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德、能等方面的考察,考察通过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


  3、经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照劳务派遣的方式办理用工手续。


  六、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仅发放试用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内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包含个人缴纳部分),扣除五险费用后基本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546——8666728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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