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德州夏津县事业单位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10人公告

来源:夏津县政府网 2018-08-22 08:51:59

  2018年夏津县公开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为建设多彩、文明、富康新夏津提供人才智力支撑,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全国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10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缺一均不可报考。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须是附件所列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应届、往届均可),本科阶段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是名单所列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应届、往届均可),硕士阶段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海内外高等院校均可,博士阶段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国外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使命感和远大抱负,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条件的重点高校、重点科研院所(详见附件2)未就业毕业生或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以上均为全日制学历,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等);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具有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与较高的专业水平;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需要;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夏津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8月31日


  (二)报名地点:夏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南城街252号)。联系电话:0534-3211187。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可登录夏津政府网(www.xiajin.gov.cn),下载公告附件《夏津县公开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4),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将报名表电子版(表内带照片)发送至邮箱xjxrck@163.com。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9月7日前,所有报名人员务必将以下材料原件送至夏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南城街252号)。未报送材料或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所需材料:


  未就业毕业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承诺书》。


  在职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诚信承诺书》。


  国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四、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上级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计划。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采取加试的方式,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职位计划1:2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无异议的,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考察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引进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引进人选。在夏津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组织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因取消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安排使用


  1、工作岗位。使用高层次人才引进专用编制,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一律先安排到乡镇、经济开发区或重点部门、重点项目一线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博士研究生和教师一般不安排基层挂职锻炼,单位或本人有意愿的,根据实际予以安排。


  2、试用期限。硕士和大学本科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组织人社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博士经面试考察合格后,直接聘用。


  3、职务安排。在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安排职务和进行调任。转正时对经考核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以任命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可以任命副科级领导职务。工作满3年经考核优秀,且符合调任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调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可调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工作满4年经考核优秀的大学本科生可以任命副科级领导职务。


  4、培养选拔。把重点高校毕业生作为年轻干部来源,实行重点培养、跟踪管理。表现优秀的,直接推荐列入后备干部队伍。鼓励参加竞争性选拔、双向挂职、考录遴选等工作,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有序流动。


  八、管理及待遇


  1、补贴补助。引进人员优先使用人才公寓、公租住房,并享受生活补贴,县财政5年内予以补贴,标准为博士生2000元/月、硕士生1500元/月、本科生1000元/月。


  2、配偶安置。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3、子女入学。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4、职称评定。所从事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的,博士生参加工作可申请直接认定中级职称,硕士生工作满3年可申请直接认定中级职称,本科生工作满1年可申请直接认定初级职称。职称评聘按有关规定优先办理。


  5、档案管理。档案转递后,由县人社局统一管理;职务发生变动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


  九、其他


  本次引进不指定任何单位(包括院校、科研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和个人编写有关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


  关于此次引进重点高校毕业生的考试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请关注夏津政府网(www.xiajin.gov.cn)有关通知公告内容,将陆续发布。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34-3211187。


  附件1:2018年夏津县公开引进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岗位一览表


  附件2:夏津县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重点高校名单


  附件3:夏津县公开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附件4:诚信承诺书


  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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