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舟山岱山县城市管理局编外招聘8人公告
根据《岱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岱山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因工作需要,拟招聘8名编外人员,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
1、岱山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col/col1350611/index.html);
2、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col/col1382091/index.html);
3、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公示公告栏(http://www.daishan.gov.cn/col/col1326403/index.html)。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岱山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公布。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在28-42周岁(1990年8月30日-1976年8月30日),高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复退军人优先录用;
5、男性,在岱山本岛有固定住所的岱山户籍常住人口(以2018年8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报名方式:携带相关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明、退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5日(法定工作日)。
报名地点:高亭镇竹屿新区鱼山大道677号(县行政中心A3楼),岱山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507室。
联系方式:4475203,曹女士。
招聘形式:由岱山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当天在岱山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岱山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应聘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年薪5.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岱山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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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