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邯郸武安市大气环境数字化监控中心招聘专业人才6人公告
来源:武安市人民政府
2018-08-27 09:03:39
2018河北邯郸武安市大气环境数字化监控中心招聘专业人才6人公告
根据武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武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筹建大气环境数字化监控指挥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基础,按照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 招聘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地户籍优先;4、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毕业院校为一本,应届毕业生优先;5、专业:环境工程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
(二)岗位要求:要求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检验标准)、吃苦耐劳、政治合格、责任感强、能够适应经常性熬夜加班的工作负荷,热爱环境保护事业。
(三)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专业岗位工作人员6名,按照分数依次录取,男女比例不突破5:1。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日—9月7日
2、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址:武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东楼333房间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宋 元(市政府办)5652291
常 健(市大气办)5669083
董雅健(市人社局)5650118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本人到报名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武安市大气环境数字化监控指挥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出具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等所有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发现问题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5、准考证领取:报名结束后,请关注武安市政府网站发布的领取准考证通知。
四、考试
(一)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督部门负责监督。
1、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关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技能
3、笔试方式和成绩评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按照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组织考试:由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委托异地相关机构命题,由本市2—3所学校教师监考,委托异地相关机构评卷,纪检人员全程监督。公安全程保卫,确保试卷安全。
(二)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督部门负责监督。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内容:综合能力和专业基础测试
3、面试方式和评分办法:由人社局委托第三方命题,考官由人社局从异地聘请,面试评分由专家现场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成绩在武安市政府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取笔试成绩高者,依然并列的,取年龄小者。
(四)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对因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政审考察。
(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考试、面试、政审考察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入围人员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招聘组织机构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落实,处理相关问题。
(八)聘用管理
入围人员的实习期为一个月。实习期满后,适合本职工作的,由空气质量应急保障指挥中心与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合同,对确定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管理,聘用人员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同等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六、监督检查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全体监考人员、考官及工作人员、监督员都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监考人员、面试考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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