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防城港市环境监测站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环境监测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其中环境监测技术人员6名,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管理人员4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主管单位: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
2、招聘单位:防城港市环境监测站。
3、招聘单位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鹤路。
4、招聘单位岗位:防城港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技术人员、防城港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管理人员。
5、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有耐心、有热情;服从安排、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史;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录岗位具体要求
1、无恐高症、色盲等不适宜参加环境监测工作的病症;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监测技术人员专业: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化学、应用化学、生态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分析测试等相关专业。
机动车管理人员专业:机械类、计算机、车辆工程类专业。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有意向者请投递个人简历到邮箱:fcgjcz@126.com。应注明应聘的岗位。
(二)审查:防城港市环境监测站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个人资料进行审查。
(三)考试: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对审查通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及面试地点均安排在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相关知识。
2.面试:面试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聘用:根据考试的综合情况确定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五)待遇:正式聘用后,全日制本科学历基本工资为2900元/月,在职研究生学历基本工资为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学历基本工资为3100元/月,聘用人员均缴纳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按正式聘用基本工资的80%执行。其他待遇参照《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聘用人员工资管理暂行规定》(防环发〔2016〕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市环境监测站联系人:李家鋆,联系电话:0770-2827930。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联系人:施颖新,联系电话:0770-2825586。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