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50人公告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08-28 09:34:00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为打造优质、高效、方便、快捷政务服务环境,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根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0人。招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试用合格后予以聘用,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严格程序,阳光操作。


  二、招聘岗位与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务派遣合同制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50个,其中综合窗口岗位40个、计算机管理员岗位10个。具体工作地点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及街、镇公共服务中心。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二)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专业不限;计算机管理员要擅长计算机网络运行维护、办公系统开发,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类。


  (三)女身高1.65米以上,男身高1.75米以上;


  (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工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


  (三)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五)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六)现役军人;


  (七)在读研究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宣传公告(8月27日- 8月29日)


  在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吉林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向社会推介。


  (二)报名地点与时间


  1.报名地点:吉林省人才市场一楼交流大厅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650号)


  2.报名时间(8月30日—8月31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也可到现场填写。


  2.报名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同版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


  3.根据招聘计划,接受报名人数为150人,以报名先后顺序直至额满为止。


  (四)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一致。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报名咨询电话:0431-84555455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考察


  (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考察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同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并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录取人选。体检工作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考察工作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二)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面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身份及福利待遇


  (一)受聘人员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和管理。对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试用期待遇为3200元/月,不予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参照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为受聘人员发放工资,首聘期限两年,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年底绩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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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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