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福州大学招聘20人公告

来源:福州大学人事处 2018-08-28 10:24:26

  2018年福州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方案(20名)


  福州大学创建于1958年,地处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鉴于我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0名。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任职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阶段须为“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毕业;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要求;


  3.招聘年度近两届毕业生(2017、2018届),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届别认定时间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年份为准(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6.身心健康,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能。


  应聘思政岗位人员除符合以上基本任职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


  2.大学在读期间担任满两年副班(部)长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等),其中担任正职至少一年;


  3.能够入住学生宿舍、夜间值班、处理临时突发性事件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实际工作需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性别

备注

01

思政岗位

5

经济学、管理学大类,哲学、文学、历史学大类,法学大类,教育学大类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入住学生公寓

02

财务岗位

(计财处)

4

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税务、经济学、统计学、财务会计(教育)、审计学、审计(实务)、会计与审计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签订合同后至少服务3年

03

教辅岗位

(法学院)

1

不限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背景优先考虑

04

教辅岗位

(石化学院)

2

化工与制药类、有机化学、油气储运工程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工作地点泉港校区

05

教辅岗位

(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1

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金融学、金融工程、税务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06

教辅岗位

(经管学院)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07

教辅岗位

(生工学院)

1

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生物实验技术、微生物技术及应用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08

管理岗位

(经管学院)

1

不限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09

管理岗位

(校团委)

2

不限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10

管理岗位

(生工学院)

1

不限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11

管理岗位

(信息化建办公室)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州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http://rsc.fzu.edu.cn)及相关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9月7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者登录福州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fzu.edu.cn/zpsys/),按系统要求填写《2018年福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点击“确认提交”按钮(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未点击“确认提交”不予初审)。报名时应明确具体岗位,应聘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的证明材料应保证准确、完整、清晰;对于证明材料上传不及时,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需上传的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


  ②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④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高校学生工作处或研究生工作处开具并盖章)等】;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人事处与用人单位对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人选名单”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公布。


  (2)现场确认。面试前,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暂时无法提供原件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及心理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心理素质。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的,则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参加笔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综合总分为考生最终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六、考核、公示、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公示。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人才市场代理,所需费用自理;被聘用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可以转至用人单位。


  七、待遇与其他要求


  1.待遇:


  试用期工资:思政人员不低于5600元/月,同时享受思政岗位专项补助, 管理、教辅人员不低于4900元/月(试用期6~12个月,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满工资:思政人员不低于6300元/月,同时享受思政岗位专项补助,管理、教辅人员不低于5500元/月;


  同时,学校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2.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安排。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编:350116


  电话:0591-22865282(人事处)


  联系人:杜老师、严老师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学校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5580。


  福州大学人事处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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