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16人公告
来源:曹妃甸就业网
2018-08-29 09:23:54
2018河北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16名公告
曹妃甸区于2012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南部沿海,总面积194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0万,下辖曹妃甸工业区、南堡开发区、曹妃甸新城、垦区四大功能区域。2010年7月,习近平同志视察唐山和曹妃甸时指出:要努力把唐山及曹妃甸建成东北亚区域合作的窗口、环渤海地区的新型工业化基地、首都经济圈的重要支点。曹妃甸经过十多年的开发建设,累计完成投资近6000亿元,其中产业投资近4000亿元,先后被列为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综合保税区和国家智慧城市试点,连续5年跻身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区、最具投资潜力百强区,连续2年位列全国中小城市创新创业百强区。党的十九大以来,河北省委提出打造曹妃甸新的增长极,把曹妃甸确定为唐山市“一港双城”建设的核心承载区。随着各项战略的深入实施,更多临港产业正加速向曹妃甸转移,中央、省、市一大批有含金量的政策也集中在曹妃甸先行先试,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大战略支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上级批准,决定采取公开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27日至2000年8月27日期间出生);
4.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此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6名,岗位条件详见《2018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8年8月(含8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8月28日至9月4日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曹妃甸就业网(www.cfdjy.cn)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选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现场提交《2018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且粘贴彩色照片),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或在选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3.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一般分在同组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发布。
(四)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全日制普通类学历高者(以报名时提交的学历证书为准),毕业时间较早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职责分工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体检、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选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将《花名册》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5-8727718、8727705
附件:
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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