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烟台长岛县卫生医疗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人简章
2018年长岛县卫生医疗机构第三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8年长岛县卫生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名(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7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学历要求为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8年8月31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的报考人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参考人员在简章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报名前可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长岛县卫计局政工科电子邮箱:cdxwjjzgk@163.com。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 9 月5日9:00- 9月7日11:30。考生可到现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人员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政工科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长岛县卫生医疗机构第三次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实行人事代理人员,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未派遣的毕业生还需须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可在面试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笔试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为鼓励考生报考,本次招聘不收取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有关情况2018年9月7 日16:00 前在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changdao.gov.cn/cn/)公布。
三、考试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
1、笔试时间:2018年9月8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内容: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于2018年9月8日16:00后在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2018年9月9 日上午8:00开始。
2、 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专业测试答辩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具体事宜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准考证的领取。2018年9月8日16:00-18:00,在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政工科领取。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长岛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在长岛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本简章由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3214900
监督电话:0535-3213585
成绩查询网站: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ngdao.gov.cn /)
公告、公示网站: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changdao.gov.cn/)
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