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浈江分局招聘协管员16人公告

来源: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2018-08-29 16:40:39
  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浈江分局招聘协管员公告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浈江分局招聘协管员公告
 
  为切实提高城管工作效率,确保我局招聘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区城管局党政班子研究,报区政府第九届24次常务会议批准,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城管协管员16名(10名男性,6名女性),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职责主要从事城管协管工作,协助城管执法分局相关工作,直属我局管理,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三年一签。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属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年收入约4.3万元(扣除单位交缴五险一金后,月平均工资2500元(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
 
  三、应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到初中毕业;
 
  4、韶关户籍,男女不限,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5、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基层情况;
 
  6、工作岗位需要长期在一线协助执法;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8.1 有犯罪记录,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2 计划生育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计生条例规定作出处理的;
 
  8.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8日至9月14日(周末除外)9:00-11:30,15:00-17:00。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关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与资格审核地点:韶关市浈江区火车站财富广场15楼A1508红海人力资源公司,报名咨询电话:0751-8226969、8222048,报名联系人:曾小姐、肖小姐。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方式。考生须按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近期免冠红底彩照大一寸两张;
 
  2、《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文写作,法律知识(城市管理条例与规划法),上述内容合成一份试卷进行考试。
 
  2、考试时间:2018年9月19日
 
  3、试地点:核发准考证时另外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考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比例研究面试
 
  2、面试时间:2018年9月26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体主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进入面试名单人员即可参加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一经录用,可凭相应发票到报销。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录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广州红海人力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派遣至韶关市浈江区城管局工作。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考试资格的;
 
  4、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符合条件者;
 
  5、个人放弃资格或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附件:《韶关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浈江分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
 
  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浈江分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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