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崇左市天等县老年人活动中心招聘简章

来源:天等县人民政府 2018-08-30 14:42:33
  天等县老年人活动中心管理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2名管理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责任心强、学习能力强;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30日至9月14日(上午8:00-12:


  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天等县民政局办公室(注:报名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二)报名提交材料


  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同时


  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


  由县民政局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必须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并当场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四、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待定;


  (二)面试地点:天等县民政局;


  (三)面试试题命制:由天等县民政局命制;


  (四)面试的组织实施:由天等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以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


  体检由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项目原则上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聘用


  经聘用后,由县民政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四份,县民政局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一份送县民政局备案。本次招聘的临聘工作人员不属于我县在编聘用人员,受聘人员工作管理及考核由县民政局负责。


  七、待遇报酬


  (一)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300 元(含五险个人负责部分)。


  (二)社会保险待遇:


  临聘人员参加五项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


  本简章由天等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1-3521159(县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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