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理工大学劳务派遣制岗位招聘2人公告

来源:天津理工大学人事处 2018-08-31 14:23:23

  天津理工大学2018年劳务派遣制岗位招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天津理工大学委托天津市起跑线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用工单位:天津理工大学


  二、用工岗位及要求: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需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正直,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执行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及身体条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具体用工岗位及相关岗位应聘条件如下:

 

序号 部门 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 其他要求
1 教务处 管理岗 2 教育管理、行政管理、文学类(不含艺术学)、计算机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大学英语4级425分及以上水平,具备较强文字处理能力,熟悉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用工单位天津理工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用工单位天津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邮箱(lglwpqzp@163.com)报名,报名时间为7天(9月1日--9月7日),每人限报一岗。通过其它方式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须填写《天津市起跑线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人才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表格文件和个人简历打包以附件形式发至lglwpqzp@163.com,邮件主题以“应聘天津理工大学+部门+姓名”格式命名。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报名截止后,用工单位天津理工大学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不足1:3比例,则以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为准。


  应聘人员应确保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不符合用工单位天津理工大学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报名截止后,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在用工单位天津理工大学网站(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及其它各阶段教育经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资格。


  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用工单位天津理工大学网站(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公示环节。若体检不合格,用工单位不予录用。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到岗工作,除特殊情况经用工单位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用工单位天津理工大学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他说明


  1、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与天津市起跑线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天津市起跑线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工资、“五险一金”、劳动关系录用等相关手续;


  2、天津理工大学不承担为应聘人员解决户口、住房、家属及子女安排的义务;


  3、岗位试用期均为三个月。


  五、联系人:


  天津理工大学人事处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2-60215186


  附件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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