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水利管理处招聘公告

来源:21世纪人才网 2018-09-03 08:37:50
  上海市水利管理处(上海市河湖管理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水利管理处(上海市河湖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水利处”)是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所属的主要承担本市水利和河道行业管理、市河长制办公室的相关事务性工作等职责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水利技术管理岗位,职数1名。


  (二)文秘岗位,职数1名。


  (三)组织人事管理岗位,职数1名。


  (四)河湖管理岗位,职数6名。


  (五)规划计划和河湖建设管理岗位,职数4名。


  (六)农村水利管理岗位,职数3名。


  (七)水闸管理岗位,职数2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


  1、水利技术管理岗位:从事水利科技发展、技术研究及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等工作。


  2、文秘岗位:从事公文起草和处理等工作。


  3、组织人事管理岗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等工作。


  4、河湖管理岗位:从事河湖行业管理工作。


  5、规划计划和河湖建设管理岗位:从事水利专项规划计划、河湖整治建设等工作。


  6、农村水利管理岗位:从事农田水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管理工作。


  7、水闸管理岗位:从事水闸(泵站)行业管理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2、岗位条件


  (1)水利技术管理:水利类、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农业水利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知识,并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2)文秘:公共管理类、新闻学和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基础专业知识,并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3)组织人事管理:中共党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基础知识,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河湖管理:水利类、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知识,并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5)规划计划和河湖建设管理:水利类、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知识,并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6)农村水利管理:水利类、农业水利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知识,并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7)水闸管理:水利类、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知识,并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zgk2301@163.com)或信件(地址:黄浦区南苏州路333号2301室组织人事科,邮编:200002)报名,报名材料含:报名表、笔试成绩单、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居住证复印件(外省市人员)及其他资格证书。报名表在页面下方下载,请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笔试成绩单请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打印。报名时间: 2018年8月31日至9月14日。


  (二)笔试及资格审查。本次招录将不再专门安排笔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以2018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2018年笔试时间为4月21日)成绩为准。市水利处将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通过笔试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参加面试。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试,考题为“3+1”模式。


  (四)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职位招聘人数要求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进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由市水利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等。


  (六)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石老师


  邮    箱:zgk2301@163.com


  联系电话:021-63515566-6660


  监督电话:021-63211730


  附件:上海市水利管理处(上海市河湖管理事务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上海市水利管理处 上海市河湖管理事务中心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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