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赣州龙南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150名雇员公告

来源:龙南发布微信公众号 2018-09-03 09:58:28
  龙南县公开招聘雇员150名!不用笔试!附应聘全攻略~

 

  为吸引和储备人才,培养一批熟悉龙南、扎根龙南的干部人才队伍,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印发《关于大力实施招才引智工程的实施方案》(龙办发〔2017〕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大学生及农村实用人才(含退伍军人,原任村、社区干部)为单位(乡镇)雇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150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大学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2.龙南籍复员(退伍)军人。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3.本县原任村(社区)干部。初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45周岁(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女性年龄40周岁(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曾担任村(社区)干部2年以上,身体健康。


  具备财务、金融、规划等专业技术的人才和熟悉征地拆迁、善于做农村工作的人才在同等条件下均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 因脱贫攻坚工作不力,受到处分的人员。


  7.经资格审查工作组认定不符合条件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招聘程序


  1.名额分配


  县委人才办、县就业局根据各单位工作实际和空缺编制数量,分配招聘名额,优先保障工作任务重、实际在岗人数少的单位或乡镇,具体分配名额详见下表。


  点击下载:龙南县直单位(乡镇)招聘雇员名额分配表.xls.xls


  2.申报及确定聘用岗位


  用人单位根据分配的招聘名额,报送拟招聘人员的工作岗位、所需专业及相关要求,于9月5日前报县就业局汇总,具体申报表格详见附件2。


  3.发布招聘公告


  县委人才办、县就业局对各单位报送的聘用岗位信息进行审核,按相关程序审签同意后,在龙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4.组织报名


  采取全县集中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2日—9月14日。


  (2)报名地点:龙南县就业局(地址:龙翔大道劳动力市场大楼6楼,联系电话0797-3525806)。


  (3)报名须带材料:《龙南县2018年招聘雇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任村(社区)干部类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场、管委会)党委出具的相关任职证明。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只可以填报一个志愿,但报名汇总公示后可调剂一次报考志愿。


  5.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综治办等部门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集中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县就业局统一反馈至各用人单位。


  6.面试及体检


  面试采取全县集中统一的方式进行,由各用人单位(乡镇)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招聘人员岗位要求自行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评委由用人单位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要做到全程记录,并做好留存工作。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将体检名单报县就业局,由县就业局牵头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工作结束后,县就业局将最终合格名单反馈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对本单位招聘工作进行总结,形成综合情况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4)一并报送县委人才办、县就业局审核备案。


  7.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就业局在龙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8.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工资福利


  ①工资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我县2018年新聘用事业编制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约3340元(含五险一金)。


  ②福利待遇。参照用人单位新录用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待遇执行,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自筹解决。乡镇岗位由乡镇免费提供食宿。


  ③资金来源及发放。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县财政统一解决。用人单位每月5日前需将当月聘用人员工资相关资金申请表报县就业局汇总审核后,上报县财政局复核,按有关规定及时发放。


  (2)聘用人员管理


  ①用人单位自聘用之日起即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雇员待遇与正式雇员待遇相同。聘用期满,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后,次月起停发聘用人员工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天内将劳动合同签订或解除、终止情况报送县就业局备案。


  ②用人单位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依法依规行使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引导聘用人员遵规守纪、服从管理、积极工作,鼓励聘用人员参加我县公务员录用、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等考试。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实施招才引智工程是深入推进龙南苏区振兴发展,建设“强旺美富”明珠县的现实需要,各单位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谋划,细化措施,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确保招聘雇员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动员,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踊跃参加,让更多优秀的人员参与招聘,提高招聘雇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附:《龙南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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