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随州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招聘公告

来源: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9-04 08:49:01
  2018年随州市安监局招聘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工作人员5人公告


  为满足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用人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经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随州市安监局2018年度公开招聘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的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随州市安监局2018年度公开招聘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及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至9月14日。


  2、报名地点: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07室。


  3、报名提供证件:


  (1)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个人简历1份,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4、报名表的填写:


  考生登录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从招聘公告下载《公开招聘报名表》压缩文件,解压后将电子照片(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照片文件名,与报名表填写姓名一致,中间不得有空格)存放在《公开招聘报名表》--《照片》文件夹内,然后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文件夹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勿修改文件夹结构和报名表格式,《报名表》除本人诚信承诺签名需手写外,其他部分一律打印。


  5、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随州市安监局安排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对于考生需要提供的报名材料尽量一次性审查,审核过程中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对资格审核结果应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2)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9月30日。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


  (3)关于学历的说明:《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学历学位,为报考本岗位须具备的最低学历及学位要求。


  (4)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务费。


  四、考试


  (一)笔试


  1、发放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9月20日至21日工作时间,到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07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如遗失准考证将不能参加面试并影响公开招聘的其他后续工作。


  2、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和报考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已成功报名人员可根据报考条件转报其他岗位。


  3、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1)科目:笔试科目为《2018年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公开招聘人员试卷》,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技能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时间共150分钟。


  (2)时间:2018年9月29日上午8:30--11:00;


  (3)地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


  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以1:3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发布面试公告。通过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随州日报面向社会发布面试公告,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随州市安监局。不出具书面声明者,以面试抽签后签到表为依据,未到作为弃权。


  五、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和总成绩都相同的,加试笔试,加试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六、体检与考察


  1、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数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随州市安监局负责。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随州市安监局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随州市安监局决定是否递补考生进行体检或考察。


  七、公示及备案


  随州市安监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报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公示期间收到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发布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


  本公告由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市安监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0722-7025822)。


  附件:1、随州市安监局2018年度公开招聘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公开招聘报名表.zip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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