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36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书记员队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赣州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或本科(不含研究生)学历,专业为法律类、公安类、中文类(详见《岗位表》);
4.计算机记录达到速度90字符/分钟、准确率90%以上;
5.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Office办公软件;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两年以上(截止报名时)检察机关、法院、律师事务所助理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酌情放宽至40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 现在本院从事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报考时可不受专业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9.符合应聘职位要求和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二)岗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1:《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专业参照《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设置。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招考程序及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打字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网址:http://0797.jxpta.com/)、赣州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ganzhou.jcy.gov.cn/)、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赣州检察)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9月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一楼(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3号)。报名步骤如下:
1. 填写报名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附件2中下载《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输出,并粘贴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正面证件彩色一寸照片。
2. 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至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一楼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一式二份);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属于年龄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⑤本人近期(半年内)与《报名表》同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在工作人员处登记相关信息、领取报名序号。
对成功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1:3比例的,本院可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并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和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布。
3. 领取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资格审查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18年9月19日至9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至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笔试。
(三)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1. 笔试时间:2018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
2. 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具体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
(四)打字测试。笔试评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打字测试的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并在笔试结束后5日内将入围打字测试人员名单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和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告。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测试。
1.测试要求:记录达到速度90字符/分钟、准确率90%以上。
2.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因自动放弃打字测试或打字成绩不合格,造成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打字成绩仅作为面试资格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从通过打字测试的考生中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考生可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和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查询入围面试人员公告。
2.进行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详见入围面试人员公告),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笔试准考证到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一楼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人际交往、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入围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入围名单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和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
2.体检。体检入围人员按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3.考察。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岗位安排,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和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依法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岗位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市检察院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人均年薪约5万元(含基本工资、工龄增资、绩效工资、防暑降温费、防寒费、交通补助、伙食补助及社保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2.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3.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
4.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招聘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及聘用阶段等全过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四)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0797-8402902
监督举报电话: 0797-8401509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