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卫计局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100人公告
为加强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依据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市公安局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哈卫联发〔2018〕11号)文件精神,2018年南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8年哈尔滨市南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网站:
www.hrbng.gov.cn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省内、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享受考试加分政策。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3.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40周岁(1977年9月14日至2000年9月13日期间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如应聘人员现正式在编,则现职单位必须出具同意报考、配合办理考后调转手续的同意书,方可报名;
6.服从招聘单位对聘用期间外出学习培训的安排以及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以及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报名日期:2018年9月13日至9月17日。
报名时间:9:00-11:30至13:30-16:00
报名地点:南岗区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岗区木介街45号)3楼会议室。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南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二份(A4纸张正反面打印、自贴照片、另带2张近期2寸同版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毕业证(毕业证书要求进行网上查询或学历认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推荐其报考并配合办理调转手续的证明;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经初审合格后报市卫计委复审。
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与《2018年哈尔滨市南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南岗区政府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5、咨询电话:0451-82705512。
(二) 面试
1、面试规则。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和情景模拟相结合,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具有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住院医生或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面试成绩加10分;具有全科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面试成绩加15分。
2、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将在上述网站发布。
3、公布成绩
面试后,按所报岗位将考生的面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公示,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南岗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依据考生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成绩出现并列者,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后,在南岗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报南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备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依法享受南岗区卫生计生系统在职员工同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保险中个人承担比例部分从个人年收入中扣除缴纳)。
(二)聘期考核。用工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年末由用工单位和南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式进行年度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编制管理。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纳入编制管理(口腔、公共卫生专业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落编)。
1.取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取得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通过省卫计委或省中医药管理局认可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并取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未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不能落编,视单位用人需求和本人意愿,实行双向选择,办理合同续聘或解聘手续。
七、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南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2717776。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对其处理。
附件1:2018年哈尔滨市南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南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南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