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三门峡渑池县纪委监委选调33人公告

来源:渑池县廉政网 2018-09-05 13:58:43
  2018年渑池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同意,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33人,其中:行政编制工作人员职位25人;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8人。
 
  三、选调范围
 
  渑池县党政工作部门及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编制、参公事业编制或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且在编在岗,具备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报考行政编制工作岗位的必须为行政编制)。
 
  四、选调报名条件
 
  选调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同志,清正廉洁,群众公认;
 
  (二)报考行政编制工作岗位的38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全供事业编制工作岗位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6年8月1日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调入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8、本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依据实施方案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渑池县廉政网》《V观渑池》《清风渑池》上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0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渑池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二楼205房间。地址:黄花韶峰路中段西侧。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本次选调采取自荐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相应核减拟选调名额。
 
  报名所需材料:《2018年渑池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贴照片),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并附电子版(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
 
  (三)资格审查
 
  对选调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教体局等单位共同实施,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通报所在单位。资格审查结果适时通过电话反馈。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委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一科,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宪法和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党政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理论和公文写作能力等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时间、地点为准。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考试总成绩名次并列的,均列入体检对象范围。若因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考察前,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干部考察预告。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考察对象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及相关联系人面谈、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七)确定人选
 
  考试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综合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
 
  (八)公示
 
  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选调和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六、监督及公示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398-4819788。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确定渑池县廉政网(www.mcxlzw.gov.cn)作为专用网站,公开选调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为方便考生了解查询,最新公示信息也将在清风渑池微信公众号(hnmcjw)第一时间推送,请广大考生关注。
 
  七、本方案由渑池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渑池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渑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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