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三次招聘18人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9-07 10:10:01
  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8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需求,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详见职位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2018年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当前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受理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为石景山区八角西街95号石景山教育分院南楼(详见楼内示意图)。
 
  2、报名须持材料:
 
  (1)报名表(网络下载,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 1寸免冠照片2张;
 
  (5)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3、报名流程: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为教育教学通识类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
 
  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考场分布图详见考场院内张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网站”进行公布(http://www.sjsedu.cn)。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面试将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jsedu.cn)公布面试和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面试及综合成绩在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天。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主管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考察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至下一人。
 
  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jsed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报名时上交的材料将不予退还。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
 
  1、《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8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石景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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