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通化市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310人公告

来源:通化市公安局 2018-09-07 16:44:42
  2018年通化市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公告


  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全省市州留置看护队伍组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通化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这次共招聘员额310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由财政部门保障经费,与公安机关签订聘用合同,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留置看护以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勤务岗位一:招聘220名,男性。


  勤务岗位二:招聘40名,女性。


  勤务岗位三:招聘50名,男性,退役士兵(士官)。


  二、报名条件


  除具备《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勤务岗位一


  1、具有通化地区户口;


  2、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无纹身。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4、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二)勤务岗位二


  1、具有通化地区户口;


  2、女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无纹身。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4、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三)勤务岗位三


  1、限招退役士兵(士官);


  2、具有通化地区户口;


  3、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中专(高中)以上学历,身高1.68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无纹身。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5、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参加过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6、本人直系亲属和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


  7、本人直系亲属和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加邪教组织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2日至9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通化市公安局办公楼西楼(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4449号)。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退伍证等,以上须原件及1份复印件。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4、报名程序。报考人员须登陆通化市公安局信息网(http://gaj.tonghua.gov.cn/),下载和填写《通化市公安局勤务辅警报名表》,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体能测试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三)考试


  1、体能测试合格的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等)和申论。满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申论成绩高的参加体检和考察;如申论成绩仍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的参加体检和考察。如不足1: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个人品德、现实表现、履职能力等情况,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关注通化市公安局信息网的信息发布。因个人关注信息不及时导致贻误测试、考试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此公告由通化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测试、考试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在通化市公安局信息网(http://gaj.tonghua.gov.cn/)发布。


  咨询电话:0435-3901133。


  点击下载>>>通化市公安局勤务辅警报名表.doc


  通化市公安局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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