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昆明市晋宁区纪委、监察委招聘留置看护人员30人公告
来源:晋宁县政府网
2018-09-10 08:42:46
中共昆明市晋宁区纪委 昆明市晋宁区监察委关于招聘留置看护人员的公告
经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批准,中共昆明市晋宁区纪委、晋宁区监察委拟面向社会招聘30名留置看护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计划和相关要求
(一)共招聘留置看护人员30人(男性24名,女性6名)。主要职责:区纪委监察委对有关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时,履行留置对象看护和监督、调查安全保障任务;没有看护任务时,协助区纪委监察委开展监督执纪监察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
3.纪律观念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期间出生);
5.身高要求为男1.70米以上,女1.58米以上,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退役士兵、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体育特长生以及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且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7.符合岗位所需其它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4.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看护工作的情形。
(四)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地点:晋宁区纪委监察委组织部(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中和路51号区纪委办公楼2楼)
资格审查: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报名及考试。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1.《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户口册原件及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6.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需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8.其它相关材料,如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表彰奖励证书等。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参加考试时需凭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page]
(二)考试
1.笔试:考试内容包括《监察法》、时事政治、十九大精神、保密纪律规定、看护工作职责、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等,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等额比例1:2确定体能测试人员。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工作履职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应提前三天将书面申请交晋宁区纪委监察委组织部。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比例1:1确定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并进行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区纪委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参照《昆明市晋宁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晋办通〔2017〕35号)执行,工资标准如下:
(一)试用期内:
大学专科及以下:3000元/月(含五险单位承担部分)
大学本科及以上:3500元/月(含五险单位承担部分)
(二)试用期满后:
大学专科及以下:3500元/月(含五险单位承担部分)
大学本科及以上:4000元/月(含五险单位承担部分)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成绩公示及招聘期间的相关信息,将统一发布在晋宁门户网站(http://jn.km.gov.cn/)“通知公告”栏以及晋宁区党风廉政网站(http://jnjw.km.gov.cn/),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明、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由昆明市晋宁区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2.docx
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晋宁区纪委监察委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
中共昆明市晋宁区纪委
昆明市晋宁区监察委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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