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廊坊市广阳区招聘合同制教师200人公告
来源:广阳区人民政府
2018-09-10 16:47:25
廊坊市广阳区2018年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教育综合改革,妥善解决教师缺额和编制总量控制的矛盾,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相关要求,探索采用非编制模式解决教师短缺问题。经区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小学合同制教师200名,其中语文教师70名,数学教师70名,英语教师40名,音乐教师5名,体育教师10名,美术教师5名。
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学科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原则不能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则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广阳区公办学校(幼儿园)代课连续满2年且在岗任教的,要求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职公办教师,年龄要求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广阳区公办学校(幼儿园)代课连续满5年且在岗任教的,年龄要求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具有小学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全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下列程序办法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廊坊碧海宾馆(广阳道156号)。
3、报名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居民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原件由工作人员审验后退还本人。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3)在公办学校(幼儿园)代课满1年且在岗任教的,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任教起止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农村学校还应加盖教办室公章)。
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考生于9月26日—27日到廊坊碧海宾馆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2018年9月28日进行笔试。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历要求层次专业知识(占70%)和教材教法(15%)以及教育学、心理学(占15%),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闭卷考试成绩+加分分值。加分分值为:公办教师每任教满1年计0.2分;在广阳区公办学校(幼儿园)代课每满1年计0.2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环节人员。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确定试讲名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环节。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2的按照比例缩减招聘名额。笔试有作弊的考生,不得参加试讲。
笔试成绩、试讲名单于10月8日在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试讲
1、领取试讲通知单
进入试讲人员于10月9日—10日在碧海宾馆领取《试讲通知单》,并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试讲。
2、试讲方法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试讲时间10分钟。
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试讲成绩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分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试讲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公布。
(四)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以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者,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笔试、试讲成绩均相同者,再进行一次试讲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
总成绩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考察表在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
考察时间为2018年10月13日至20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于2018年10月21日7:00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它说明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试讲、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试讲的不能递补。
五、聘用管理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同时,劳务派遣公司与广阳区教育局签订劳务派遣委托协议,并履行派遣义务。聘用合同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劳务派遣公司与合同制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其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首次签订的聘用制合同期限为3年,三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方可按合同约定办理辞职手续。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就是否续签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合同制教师由广阳区教育局、学校、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监督、考核。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统一使用合同制教师。
5、聘用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适合继续从事教师工作或者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广阳区教育局有权向劳务派遣公司退工。
6、合同制教师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工资标准参照广阳区公办学校在编同级教师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266812(广阳区教育局人事科)
廊坊市广阳区教育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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