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永州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警务辅助人员分别从事执法监管(2名)和系统管理(1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执法监管岗位要求:法律、计算机、中文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28岁以下(1990年9月1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法律工作经验、有较好文字功底、汇总撰写分析能力强者优先录用。
3、系统管理岗位要求: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35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安防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4、在永州市城区有相对固定住所,食宿自行解决。
5、不得报名的情形: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人员;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
2、报名地点:
(1)执法监管岗位:市公安局执法监管中心(市公安局办公大楼4楼408室)。
(2)系统管理岗位: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市公安局办公大楼17楼)。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体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对审核合格者,市公安局组织笔试、面试。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市公安局根据需要,对招聘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考察合格者进入试用程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补助2500元/月。试用期间不建立劳动关系,只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最后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6、签订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永州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录用人员签订2年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视情续聘。
三、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月实发工资2500元/月、绩效奖金500元/月以内,其中绩效奖金与日常工作绩效挂钩,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社会保险待遇(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联系人:曾警官 18874661856(执法监管岗位)
何警官 18874660661(系统管理岗位)
永州市公安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