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阳泉矿区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来源: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9-11 10:12:03
  阳泉市矿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区属部分事业单位缺员状况和工作需要,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杜绝事业单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确保新补充人员的质量。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专业,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阳泉市矿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同一岗位不同学历间的专业要求要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并与旧目录对照,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形成衔接、对应关系。


  6、年龄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18日至2000年9月18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18日至2000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7、户籍不限。


  8、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在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尚处于试用期内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和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相关学历、资格证等取得时间均以2018年9月18日为截止日期。


  11、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规定,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本年度招聘岗位总数的40%共计5个岗位作为服务基层的专门岗位进行招聘。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8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2014年以来按照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公开招聘到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就业且到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以上人员。


  对于不达比例规定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


  12、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三、招聘单位名称、性质、岗位、数量及所需资格条件


  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阳泉市矿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www.sxyq.hrss.gov.cn/)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为: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www.sxyq.hrss.gov.cn/)


  报名咨询电话为:0353-4043283,阳泉市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9月18日9:00至2018年9月22日17:00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考试专题),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并与旧目录对照。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1-2个工作日后,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8年9月22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8年9月22日17:00至9月23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


  对本次招聘的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职位报考人数不达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按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中“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要求,若报考岗位形不成竞争,应试者的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26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岗位取消公告,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因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而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名额,做如下调整:


  报考条件放宽为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其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变,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9月27日9:00至2018年9月28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登记并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予以取消。


  调整报名工作后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30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8年9月19日9:00至2018年9月24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因不达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而放宽条件报考的人员于2018年9月28日9:00至2018年9月29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8年10月16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阳泉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为:0353-2295107。


  (四)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自报名审核通过后至缴费截止日期2018年9月24日17:00(因不达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而放宽条件报考的人员在2018年9月29日17:00)之前,到阳泉市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入围人选。


  复审时,入围人员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报到证、岗位要求所需资格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3、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应注明入伍、退伍情况及档案存放情况等)。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下载打印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区)农委、县(区)人社部门及市级农委审核盖章,并提供连续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及服务协议。


  5、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下载打印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并提供任职文件及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


  6、政府购买基层岗位人员报考,下载打印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开始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种形式。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工作委托阳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


  公共类:《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类:《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公共类)=《公共基础知识》×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


  笔试成绩(医学类)=《医学基础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1日


  上午  9:00 -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基础知识》


  下午 14:30-16:30 《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招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10分钟。


  2、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从考官给出的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试者的笔试、面试的总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


  按各岗位计划录用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公共类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医学类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如以上成绩仍相同,由面试组织单位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七、聘用


  (一)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执行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须在另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检结论确实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区人社局核准后,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应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同时还要通过查阅被考察人员人事档案对其进行进一步资格复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四)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一定时间的岗前培训,并进行人才素质测评。培训内容除基本的时事政治外,主要是爱岗敬业、责任心、事业心以及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特别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人才素质测评,重点检测其心理素质和职业能力取向并出具评价报告,作为其上岗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经考试、体检、考察、培训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社考试专题)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并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同时,委托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对聘用合同书进行鉴证。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六)对聘用的所有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转正定岗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聘人员自试用期起,须在本单位服务满五年后方可调动。


  (七)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为0353-4042007。


  八、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编制内管理,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九、工作纪律


  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招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规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凡涉及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十、其他


  其他补充规定,由招聘领导组届时制定公布。招聘方案由矿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考试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咨询电话:


  阳泉市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3--4043283


  附件1:阳泉市矿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


  附件2:减免考试费用审批表


  阳泉市矿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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