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长兴县博物馆选调事业编制人员1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博物馆公开选调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长兴县级机关部门公益一类且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乡镇(街道、园区)】。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担任单位中层正职以上职务三年或以上 ;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7日以后出生);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宜参加选调工作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址:长兴县行政中心D座603室;
联系电话:0572-6251287,薛女士;
携带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学历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任职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参加选调资格等处理。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项。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并按选调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调数比例低于1:6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4.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并按选调数量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在总成绩相同人选中再次组织选拔考试)。出现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未尽事宜由长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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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