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宁波余姚市司法局招聘2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编外),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22名,根据工作地点设置8个岗位详见《余姚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协管员招录计划表》(附件1)。社区矫正协管员岗位主要职责是从事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帮扶等非执法岗位相关辅助工作。
二、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社区矫正工作,具有较强敬业精神和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余姚市户籍(以2018年8月3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4、会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
6、本人的直系亲属中目前无正在监狱、看守所服刑或在社区矫正机构接受社区矫正的情况。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8日-3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余姚市阳明西路718号-A三楼(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
3.报名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接受资格审核。
4.咨询电话: 62703303、62703373。
五、招聘办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因本人原因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3.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出现考试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也并列时,则加试一轮。
4.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6.公示: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7.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录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
8. 本次招聘入围面试且成绩合格者,优先作为我市社区矫正协管员岗位的储备人选,有效期两年(即2018年9月-2020年8月)。
六、人员性质、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性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工,工资、福利按照余姚市有关部门核定的余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工规定收入标准执行。
七、本次招聘部分岗位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公告及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结果均通过余姚人才网(http://www.yyrc.com)发布,其他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我单位无关。
附件2:余姚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协管员报名表
余姚市司法局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