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文山马关县民政局县殡仪馆招聘殡仪服务人员8人公告

来源: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2018-09-13 08:35:46
  马关县民政局关于县殡仪馆公开招聘殡仪服务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全县殡葬改革,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为满足当前殡葬改革工作需要,经马关县人民政府同意,马关县殡仪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殡仪服务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马关县殡仪馆殡仪服务人员8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的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编制外人员(合同制人员),由马关县殡仪馆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使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四)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能熟练驾驶机动车且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殡仪服务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8周岁以内(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优先。
 
  (六)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七)无其他兼职。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笔试和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马关县民政局通过马关县人民政府政务网、马关县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咨询电话:712204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5日至9月20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 报名地点:马关县民政局秘书股(联系电话:7122040;联系人:冯建美:18849808049;李建梅:15987669656)。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从事殡仪服务工作2年以上,需出具原所在单位在岗工作证明原件一份。
 
  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真实情况、与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报名结束后,由马关县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相关内容,殡仪服务基本常识及殡葬改革相关政策知识;笔试结束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驾驶技能及相关殡葬改革知识、殡葬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等进行测试,面试人员进行当场答辩,领导小组现场打分。根据笔试加面试成绩之和确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笔试和面试地点:马关县民政局;具体时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四)政治审查
 
  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并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对政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不足招聘名额时,按考试成绩顺延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和政审后,对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马关县殡仪馆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和使用,月薪4000元,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差旅费由用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报销。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合同期间违反单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马关县民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6-7122040。
 
  马关县民政局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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