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绵区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具体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福利待遇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检务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工作艰苦,适合男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范围
面向玉林市,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限。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录http://www.yulinfm.jcy.gov.cn在“福检动态”或“重要通知”栏目下载报名表,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送至邮箱:fmjcy2202020@163.com。
(二)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至9月18日,接收报名表截止时间为9月18日下午16:00。
(三)应聘人员报送的个人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面试
采取面试招聘办法。经网上报名,按1:3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有关规程组织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在面试当天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经查阅相关个人资料后开始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公示
(一)体检:按照招聘计划的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三)公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照面试、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福利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1年,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一签多年。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试用期工资1600元,转正后月工资2635元(包含购买五险费用)。加班、出差等补助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服装按辅警标准统一配发。
八、联系方式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775—3238328。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