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淮安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公告
2018年淮安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淮安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是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为加快工作开展,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淮安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案书记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政治思想素质良好;
2、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毕业;
4、具备基本运用计算机技能,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有较强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试采取计算机应用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四张和个人简历,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到淮安仲裁委秘书处行政管理部(淮安市深圳路34号)报名(咨询电话:0517--83320411),并填报《报名登记表》。淮安仲裁委秘书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为报名的,代报名人员还需提供报名人员书面委托书、代报名人员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笔试开考比例1:3。报名人数如不到3人,取消招聘计划。
(二)计算机应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计算机中文录入等技能。
考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安排。
(三)面试(满分100分)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根据计算机应用技能测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人才网和淮安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具体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另行安排。
总成绩计算与公布:计算总成绩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在淮安人才网(www.hasrcsc.com)和淮安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zcw.huaian.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淮安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集中,前往医院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以最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
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依照学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如仍不能确定时,通过加试按成绩高低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淮安人才网和淮安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双向选择,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从工资中扣除。每月工资待遇按《淮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服务年限3年。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电话:?83905332、83320411
本简章由淮安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