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科技咨询中心第二次招聘10人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9-13 15:15:02
2018年北京科技咨询中心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科技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中心主要承接和开展决策咨询、科技咨询、企业创新创业服务、人才服务、科技场馆规划咨询、展览展示及活动策划、北京工程师学会筹建等业务。
中心致力于以院士专家工作站组织管理、金桥工程组织实施、创新方法培训、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交流、企业科协和高校科协组织建设、人才奖项评审、课题研究管理、决策咨询沙龙组织等为主要工作抓手,整合优势资源,建设能激发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活力的服务支撑体系,为科技工作者、创新驱动发展、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服务。
根据中心事业发展规划及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2.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
4.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5.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体详见《北京科技咨询中心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岗位条件》(附件1)。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0月7日下午17:00前按照要求完成纸质、电子材料的提交工作。材料要求如下:
(一)提交材料
1.填写完整的《北京科技咨询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在报名表右上角附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诚信承诺栏内本人手写签字。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其中身份证复印件应将身份证正反两面印在同一页纸上;户口本复印件应包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归报考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提供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定制并打印自正式缴纳社保当月至报名月前2个月,期间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5.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获奖证书、作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及要求
1.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材料可邮寄(以实际接收日期为准)或自行送达至指定通讯地址,若选择邮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公开招聘”字样。
(2)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506室(西门),北京科技咨询中心综合办公室(100122)。
(3)收件人信息:王老师、于老师 010-67233263
2.电子邮件提交要求
(1)报名表须提交word或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其余材料需提交原始电子文件或扫描件。
(2)报名材料以WinRAR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bstcczp@126.com(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
(3)报名压缩文件包及邮件均以“应聘部门+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三、资格审查
按照发布的岗位报名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人员,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2.时间:2018年10月20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请登录北京市科协门户网站(http://www.bast.net.cn/)和中心门户网站(http://bstcc.bast.net.cn/)查询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人际交往等综合能力。面试将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计而成。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于北京市科协、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和公示
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员需按规定至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选信息将在北京市科协和中心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聘用手续。
八、需说明事项
1.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需协助中心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3.不提供集体户口落户。
联 系 人:王老师、于老师
咨询电话: 010-67233263
电子邮箱:bstcczp@126.com
监督电话(北京市科协人事部): 84644971
附件:
北京科技咨询中心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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