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桐庐县机关事务局招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桐庐县机关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确定人员后,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具体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如下表: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年龄要求 | 学历 | 岗位要求条件 |
会议服务及楼道保洁 | 3 | 女性 | 18-40周岁 | 高中及以上 | 细心周到、吃苦耐劳 |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桐庐县机关事务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4日至9月18日(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桐庐县机关事务局201办公室(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98号县府大院内)。
3.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4)《报名表》(附后);
(二)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对比综合条件,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按1:3的比例参加,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报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三)根据面试综合成绩确定人选。
(四)聘用。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64212779。
本公告由桐庐县机关事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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