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唐山市滦县招聘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人公告

来源:滦县人民政府 2018-09-14 08:43:35
  滦县关于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以及工作需要,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由滦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滦县户籍(户籍以2018年9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018年全日制普通类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8日至2000年9月17日期间出生)。
 
  全日制普通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具有卫生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8日至2000年9月17日期间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滦县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24人,其中滦县人民县医院15人,滦县中医医院9人。为了便于统一招聘,岗位条件相似的编制了统一的“招聘岗位名称”,考生按照“招聘岗位名称”进行填报。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及招聘岗位名称详见《2018年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2、试用期(基层服务期)内的公务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中,如考生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9月13日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滦县党建网、滦县人民政府网、滦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ebts/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8:30至9月21日17:30。
 
  3、缴费时间:2018年9月17日8:30至9月22日17:30。
 
  4、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需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5、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发布补充公告。
 
  6、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于10月11日-13日登录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ebts/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7、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提醒考生尽量提前报名,防止因修改信息超过报名时间,报名不成功。
 
  (5)报考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笔试成绩查询、证件审核、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按照招聘岗位设置考试内容,专技岗位E的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护理学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结果情况再定。
 
  2、笔试时间:2018年10月14日9:00--11:00(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10月19日前在滦县党建网发布;进入证件审核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10月24日前在滦县党建网发布。
 
  (四)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人选确定。滦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证件审核人数。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监察委员会进行监督。进入证件审核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到滦县人社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证件审核,审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照岗位条件要求需提供材料的详细情况,请考生在证件审核环节详见滦县党建网。
 
  3、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
 
  4.面试人选确定: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2018年11月6日在滦县党建网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五)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11月11日。通过证件审核的考生登录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ebts/网,2018年11月8日-10日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3、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并及时在滦县党建网发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学历较高者优先,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考核内容还包括资格条件的复审、人事档案的审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事档案有弄虚作假或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滦县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由人社、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人事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按照滦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调整时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滦职改办字[2016]25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因聘用岗位发生变化,必须履行解聘、新聘手续,按新聘用的岗位等级兑现工资待遇。
 
  (九)备案
 
  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滦县县委组织部、滦县人社局审批,县组织人事部门将《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有关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或在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4、笔试成绩、证件审核人名单、面试成绩及聘用结果在滦县党建网查询。
 
  5、本次招聘工作由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315-7161771。
 
  6、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965193。
 
  附件:
 
  1、《2018年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专业科目分类对照表》(仅供参考).docx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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