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黔西南州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60人简章

来源: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8-09-14 13:24:35
  2018年黔西南州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简章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51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优化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州府办发〔2018〕92号)等文件要求,经州人民政府同意,黔西南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6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8年黔西南州公开招聘驻矿安监员共60名。其中:兴义市安监局5名,兴仁县安监局6名,安龙县安监局6名,贞丰县安监局8名,普安县安监局20名,晴隆县安监局11名,义龙新区安监局4名。详见附件1(《2018年黔西南州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职位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三)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或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9月2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4日以后出生)。


  (五)取得煤炭类或安全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9月24日以后出生);高级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9日24以后出生)。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截止到2018年9月24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等未满5年的人员;


  (五)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六)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七)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八)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九)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 点击“网上报名”再选择“黔西南州入口”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 9月24日8:30至9月2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2018年黔西南州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9:00至9月29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州安监局统一组织负责审核。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9月27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州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州招聘办申请,经州招聘办同意后进行修改。


  3.2018年9月27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8年9月28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2018年9月29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审核人员或州招聘办联系。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24日9:00至9月30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应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外,还须出示以下相应证明材料之一:《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级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符合减免报名费的人员,请勿网上缴费(已缴费的不再办理退费手续),须持相应证明材料于9月30日17:00前到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义市建设路29号,将台营隧道往南环路方向出口向左转100米,州盐务局斜对面)七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州招聘办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17:00前。州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州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统一进行。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9:00—11:30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50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州安监局负责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报考本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拟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指报名时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正式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及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审结束后,职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2∶1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州安监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4.面试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职位分类统计。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请考生密切关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自行阅知,州招聘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体检由州安监局指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凡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人员体检。体检结束后,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州安监局组织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组报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截止到2018年9月24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等未满5年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供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填报提供不实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的;


  9.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11.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3.经州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审批及待遇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拟聘用人报考各产煤县(市、新区)的职位,由州安监局报经州人社局审核备案,各产煤县(市、新区)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凡经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不予调整聘用岗位。


  (五)经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者,无论进入招聘的哪项程序,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州煤矿驻矿安监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9-3229798(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859-3229260(州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9—12388(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


  附件:1.2018年黔西南州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职位一览表


  2.2018年黔西南州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报名表


  3.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黔西南州驻矿安监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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