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潍坊昌乐县人民法院招聘辅警30人简章
昌乐县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加强审判团队建设,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建立可持续解决“执行难”队伍建设机制,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的有关规定,昌乐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其中男性26名,女性4名。具体招聘录用方法如下。
一、岗位职责
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负责维护审判秩序;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刑事审判中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押解、看管被告人或罪犯;配合对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施强制执行;协助配合中院执行死刑;协助维护机关安全及涉诉信访工作秩序;执行司法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级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本人及父母无失信行为。
(四)具有潍坊地区常住户口,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满18周岁,不超过25周岁(1993年9月17日至2000年9月17日间出生),未婚;
(六)身体条件:
(1)男性身高不低于1.73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2)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4.8以上,无色盲,无斜视;
(3)五官端正,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明显纹身;
(4)有良好的身体协调性和柔韧性,思维敏捷、心理素质好;
(七)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019年应届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2018年9月17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洪阳街1201号,昌乐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联系人:李建军 赵凯
联系电话:6273933 6227249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退伍证(军人);
(5)近期一寸同底板彩色免冠照片3张;
(6)《昌乐县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程序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60%、40%。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共五项,包括百米速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00米跑、10米 × 4往返跑。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照《司法警察体能素质测评评分标准》计算得分,每合格一项得20分,以上五项测评项目成绩在60分以上即为体能测试合格,不满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政审
体检、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空缺人数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公示、聘用
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将在昌乐县人民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其它
按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委托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三年,并为每名签订合同的警务辅助人员缴纳养老、医疗、人身意外伤害等五险,住宿及上岗服装由法院免费统一提供。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合同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的可再续签一次为期三年的招聘合同。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中国·昌乐门户网站和昌乐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报考人员的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昌乐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