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宜春市环境监测站招聘4名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宜春人才招聘网 2018-09-17 13:24:51
  2018年宜春市环境监测站招聘4名聘用人员公告


  宜春市环境监测站是宜春市环境保护局下属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面议。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或职称要求: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并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工作年限及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宜春市环境监测站秘书科,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36号。招聘联系电话:0795-3998960、0795-3998631联系人:袁工、吴工,简历投递邮箱:7231466@qq.com、973523963@qq.com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留意宜春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ycepb.gov.cn//)内人员招录或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六、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宜春市环境监测站通知参加考试。1)笔试内容: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笔试分数50%;2)面试内容: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分数5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方式


  体检合格后经宜春市环境监测站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宜春市环保局同意后进行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宜春市环境监测站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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