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中卫中宁县公证处招聘公证辅助人员3人公告

来源:中宁县人民政府 2018-09-17 15:16:59

  2018年中宁县公证处公证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中宁县编委(2017)78号文件精神,公证处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名公证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或C证);


  3、本人具有中宁县户籍并且居住地在中宁县;


  4、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5、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或被吊销执业证书;


  6、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工作岗位


  在公证处从事公证辅助与网络操作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 13日起至 9月21日止。


  2、报名方式:


  直接到公证处报名。


  地址:中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公证处,上班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人:雍福全:13629558586


  王婷婷:0955-5021274


  需携带材料:《中宁县公证处公证人员招聘表》(到公证处领取)、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及法律职业资格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报名者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核查发现属伪照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个人征信记录。


  (二)体检


  提供半年内的体检报告(费用自理)。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面试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名额确定。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


  我处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


  四、工资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公证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基础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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