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江门市公安局第三季度招聘合同工72人公告
来源:江门市公安局
2018-09-17 16:43:47
江门市公安局2018年第三季度招聘合同工公告
根据《江门市公安局合同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江门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应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即2000年9月17日前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三)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考办法
(一)查询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72名合同工。具体职位表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9月28日
报名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退伍证等证件复印件、《招聘合同工报名表》(见附件2)、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填写《招聘合同工报名表》电子版(须带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身份证(正背面)、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退伍证等证件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mfj383@163.com。
2、现场报名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江门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江门市西环路383号,联系人:王警官,3260148;
江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科:江门市发展大道228号(主要是负责交警职位的招聘报名),联系人:麦警官,3456753。
(三)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要按照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报名材料。因应聘条件与招聘岗位不符的,虚报、伪造报考信息的,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造成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岗位加试技能测试。
(一)笔试。
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其中文秘岗位需加试文字写作,计算机技术员加试计算机能力考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0月8日8:30-10:00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法律知识。
(二)面试。
1.面试人数:应聘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不多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对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综合成绩。
一般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需要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违反计划生育等情况。
(三)补录。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由江门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五、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出现空缺的职位,可由江门市公安局在相同相近职位条件的合格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补录。通过体检、考察、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入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由工作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江门市公安局合同工工资管理规定》执行,工作期间安排伙食,住宿自行解决。
本公告由江门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江门市公安局
2018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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