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仪征新城镇招聘村工作人员10人简章
2018年新城镇公开招聘村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拓宽用人渠道,扩大用人视野,更好地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村工作人员10名,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吃苦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热心为群众办实事;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专业不限;
(五)具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在村户籍(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招聘岗位所在村的,户籍不受限制<报名时需相应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配偶或父、母户口簿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有关事项均通过“仪征新城”网站(网址:http://www.yizheng.gov.cn/xc/)公开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9月26日-9月30日,上午8:30-11:50,下午3:00-5:30。
地点:仪征市新城镇党委组织科(政府三楼)。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交纳报名费100元。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镇成立专门考察小组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征新城”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内工资按不低于仪征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正式聘用后按照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新城镇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3646670。
五、本简章由仪征市新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3646671
仪征市新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