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长沙学院招聘29人公告

来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9-18 09:46:53
  长沙学院2018年第三轮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长人社发〔2011〕94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学院2018年需增补的29名教学、管理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中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位于风光秀丽的浏阳河畔,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


  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学校占地1968亩,校舍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150.69万元,图书馆藏书135万册。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教职员工1019人,教职员工中有正高级职称人员102人,博士217人。


  学校现有16个教学院、部,44个本科专业,基本形成了适应长沙地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工学为主体,文学、艺术学、管理学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选拔。


  三、人员编制


  列入长沙市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聘用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并根据其聘用的岗位等级确定薪酬待遇。


  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引进待遇。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可面议。


  四、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学科带头人年龄53岁以下,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科方向带头人年龄48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骨干年龄45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35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如有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3年及以上行业、企业实践工作经验且成果业绩特别突出,年龄可放宽至38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学术骨干及博士研究生岗位,特别优秀的紧缺学科专业人才,报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6.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的,其本科、硕士及博士必须有两个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的正规全日制毕业且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相同等级国家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长沙学院2018年第三轮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计划表》。


  8.博士研究生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2018年12月3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学位证的原件或毕业学校所开具的学位公示证明,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9.不得报考的情形: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有限制条件的各种情形。


  五、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长沙学院2018年第三轮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计划表》。


  六、招聘程序


  1.报名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zp.ccsu.cn/zpsys),按网上提示的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应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


  (2)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①个人简历


  ②证件证书


  本人正式有效的身份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职称证书。


  ③岗位其他要求所提及的材料(如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3)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3.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学院网站发布。


  (2)考核方式包括试教、学术讲座和专业问答。


  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学术讲座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学术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已经取得的主要成果;专业问答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对专业知识的运用等。


  (3)考核时间暂定为2018年10月16日,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程序)。考核顺序抽签决定。


  (5)考核成绩为评委组评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考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考核总成绩的合成


  考生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5.体检


  (1)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3)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体检合格者弃权时,不予递补。


  6.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学校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不予递补。


  7.录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经长沙学院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长沙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录取批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其他


  1.政策、报名咨询电话:0731-84261382、84261360


  2.监督电话:长沙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731-84261284;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731-88666078。


  3、相关网站:长沙学院网站:http://www.ccsu.cn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shrss.gov.cn


  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zp.ccsu.cn/zpsys


  附件:长沙学院2018年第三轮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计划表


  长沙学院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4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